刑事辩护
我朋友和人打架我劝架,对方鉴定为轻伤
我朋友和人打架我劝架,对方鉴定为轻伤 我朋友喝多了在路边尿,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他家就是路边的小区)路过骂他 双方开始互骂,我过去劝架 拉着我朋友 他踢了我朋友一脚 我朋友还他一脚 他又踢我一脚 我还他一脚然后拉着我朋友走 我朋友挥拳打到对方鼻子上,把对方鼻子打流血了,对方打110 我和我朋友被他拉着不让走 然后他打电话从他们小区叫过来7~8个人对我们拳打脚踢 然后派出所来把我和我朋友带走 对方一个没带走 鼻子被打的那个住院鉴定为粉碎性骨折,轻伤 我和我朋友被派出所拘留26个小时 期间不让我们去验伤 然后准备把我们直接拘留了 拘留手续已经办完 在送去拘留所途中我们的人托关系打了个电话把我们放出来了 让我们和伤者协商解决 伤者一直要求无理赔偿 派出所说我们协商不好就要继续拘留我们 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合法么? 我就在他踹我一脚的时候还了他一下 后来被打的时候就没再还手 我感觉我是被打者为什么我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要求他们把打我者带来 派出所以找不到为由拒绝 我说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派出所说现在说我打人的事 我被打我身上验不上伤 属于白挨 我说他鼻子流血我又没动手打 我只是还了他一脚 派出所说我这跟抢劫一样 他抢了你没抢但你们是一伙的 你属于共犯 请问派出所这样说合理么?我具体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打我的几个人不用负责么?我可以找到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dame……(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8-24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