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扣三金后,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关于工资多少,法律只有最低工资的规定,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多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的规定,从二○一○年七月一日起,对我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市部分区县所在的工资类区进行调整。长安区、临潼区由原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高陵县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周至县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一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周至县、户县执行三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蓝田县执行四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三、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