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男女关系导致伤人事件
男女关系导致伤人事件 男方和女方情侣关系相处时间不长,后来女方有了身孕,男方不负责任,女方自己打胎,和男方分手,男方不愿意,因之前两者交往期间,打算结婚装修房子男方出了一万元,和平时两人一起的开销,男方一直纠缠女方,要女方退回他所有的钱及开销,女方告诉自己的姐姐,姐夫,为了了结此,找男方老乡协调,女方还男方一万五百元,男方不得再纠缠女方,给钱后男方拿钱走了,些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没过半个月那方不断的发短信打电话威胁女方,要在一起,经常到女方上班的地方拦截女方,后来竟抢了女方手机,叫女方找自己来拿,女方无奈告诉了姐姐,姐姐又告诉了老公,女方姐夫和男方在一个工地干活,于是就去要手机,理论,男方说‘不管你的事,我把你妹子的肚子搞大了又不是把你老婆的肚子搞大了’语言激烈,两者就大大出手,期间女方姐夫随手拿了个水果刀划伤男方的手指,报警后,男方送到医院,女方姐夫带到派出所询问,期间男方打来电话威胁女方姐夫说‘警察再录口供,要么同意我和你妹妹的事,要不告你伤人罪坐监狱,’女方姐夫说你告吧,挂了电话,在一旁的警察说你们还有这关系,就不在询问,说交五千元保释金,走吧,于是我们交了保释金就走了,男方还在医院,请问这是怎么处理?男方要告女方姐夫伤害罪会怎么样,再说男方纠缠在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p1204(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24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