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安国安

关于冲撞机关罪名这样成立吗?

关于冲撞机关罪名这样成立吗? 在检察院处理事件不公平, 严惩诈骗犯 明明有罪 最后变得没罪 然后人家去上访  结果检察院的人撞到一个老人在地上 接下来就发生了一点争吵 抓伤和扯烂检察院人的衣服·他们现在就说要批捕  请问这样是公平公正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7988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8-23 21:1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