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不同意离婚,被判决离婚,我没有提交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如何挽回?
保证孩子在诉讼阶段一直跟着你生活。开庭时举证证明你抚养孩子的条件。
建议在一审争取抚养权。提交家暴证据并不必然导致会离婚,只要法院认为你们的感情没有破裂,就不会判决离婚
一审时提交比较好。
家庭暴力并不影响你离婚的要求,如果你不想离婚,直接向法庭说明你不愿意离婚的事实即可,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8-22 19:35
1,关于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的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 婚,原告只能等半年后再起诉。所以对于本次诉讼来说,只要 你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当然,如果男方离婚意志坚定,一次起诉没有判决离婚,半年 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都会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的,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离不掉的婚,所以你能保得住第一次未必能 保得住第二次,你可以在本次诉讼中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应 该不会判决离婚,判决后你应当想办法缓和你和你丈夫之间的 关系,让他回心转意,不要二次起诉才能达到不离婚的目的。
2,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确定。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 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 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 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 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 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 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 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 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 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男方常年在外地,几乎没有照顾孩 子,而你一直在抚养孩子,这个就是最有利的条件,因为在离 婚案件中,法官对抚养权的确定都是以尽量不改变孩子生活习 惯为基准的,所以你只要说明孩子一直你照顾,你最清楚孩子 的生活习惯就是最有利的争取抚养权的条件了。
另外,对于抚养费的支付:
(1)不抚养孩子一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本人实际收入的 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 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2)抚育费支付方式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定 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 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 况下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 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 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 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 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 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 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 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 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 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 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 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 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 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 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 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 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 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 你们的房屋是婚前购买的,这个就要看 登记情况下了,如果登记在你一人名下,那么属于你婚前个人 财产,全部归你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只能要求返还出资 款而已。 如果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全部 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你只能要求返还出资款。 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平 均分割。 家具家电多是我女方购买,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全部归女方所 有,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4,关于男方诉女方乱报警的问题。
如果男方确实有家庭暴力的事实,那么警方的多次出警记录中 一定有详细记载,报警是女方的合法权利,男方因此诉女方肯 定是要败诉的。更何况,对于家庭暴力,无论双方是否承认, 警方肯定已经有详细记载,是不是污蔑一看便知。 那么在男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有选择的权利。对于军婚而 言,要离婚必须经过军人同意,但法律规定军人有过错的除 外。 也就是说,你作为女方,如果现在想离婚,那么直接提出离婚 请求即可,警方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军人有过错的证据使用, 你要求离婚完全不需要经过军人同意。当然,你现在不想离 婚,可以忽略家暴这件事,直接向法庭表达你不愿意离婚的事 实即可。换句话说,我挨打我愿意,就是不离婚,这个想法法 律完全支持。
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你有权在上诉期内上诉,争取你合法 权利。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 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 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对子女抚养有利的证据应当及时交到法院,至于你出示的家暴证据,你也可以说为了家庭和对你老公的感情,你可以原谅你老公对你的所作所为,不同意对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在举证期限内交。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即使过错方提出离婚,假如你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一定就判决你们离婚,关于证据方面建议你在一审中提交。
如法院没有审财产问题和孩子问题,那就很可能不判离,如要判离一般会详细审的,而且给你一个假设钱前提,如果要判离,你有什么意见。
结合你的额问题,给你一下法律意见:
第一,离婚与家庭暴力是两个诉讼。你既不想离婚又不想追究暴力的责任。只有你自己面临吃亏了。
第二,离婚诉讼,你既然已经是被告了。建议你积极要求获得小孩抚养权吧。如果对方非要离婚的,经过一段时间,法院肯定会判决你们离婚的,到时候你在要求小孩抚养权就难了。
第三,建议你离婚诉讼找个律师积极应诉。
建议在一审争取抚养权。该提交的证据提交。如果一审未支持你抚养权。可上诉解决。
你好,你可以上诉
建议在一审即提交关于抚养权的证据,另外,提交家暴证据不代表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具体还要根据您的案情来定。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建议你在一审时提交有关对孩子抚养有利的及你爱人有家暴的证据。你如果谅解对方,并认为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一审开庭时提交
最好是在一审开庭前准备证据,开庭时提交证据,主张孩子抚养权。
1、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官就会认为双方感情没破裂,判决不离婚,给对方一个机会,这是司法惯例,除非原告遭受严重家暴或被告有法律规定的严重过错,但现在你是被告,所以不必太过担心。
2、第一次去法院起诉法院判不离婚的,对方只有等第一次判决生效满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双方都可以重新提交证据。
3、就你目前的情况,男方长期出差,孩子平时都是由你抚养的,男方又有家暴倾向,就算法院判离婚,通常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只要法官认为男方长期出差是事实,你说的这些没交的证据,不交并不会有太大影响。
4、法官不愿质证,其实并不是因为你当庭提交证据,而是因为法官心中已经决定判决结果是不离婚,根本不会涉及抚养权归属,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