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种事该怎样走法律程序
这种事该怎样走法律程序 2009年9月6号,我上初二的弟弟【1995年出生】因为跟别的同学产生了些误会,那些学生找来十几个别校的学生【里面大多数已成年】在学校门口把我弟弟截住了,我爸知道后赶到学校,调解了一下,本来都没事各自回家了,可没走多远那伙人转过身来就打起了人来,手里应该还拿着棍子之类的东西,结果我爸为了保护我弟弟右眼被打伤,差点失明,住了九天的院,医药费共计花了一万元。好多次我们去派出所要求解决问题,可派出所得人每次都是以正在办理为由而拖延。现在已经过了快一年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继续让派出所的人办理呢?还是走法律程序?要是走法律程序的话该怎么做?时间还够不够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vt7656(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8-29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