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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这是否可以认为本人提供了正常劳动?

这是否可以认为本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本人2012年9月因工作意见与单位不一致,被单位口头通知不安排具体任务给本人做,也没有通知本人不上班。本人照常上班至今。从去年9月至今年6月,单位只是偶尔开会时通知本人参加,本人也参加,但还是没有安排原来的职务岗位工作任务给本人做,工资照常发给本人。但从今年7月开始,单位通知本人因没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扣除本人职务岗位工资,请问,从去年9月至今的这段时间,本人没有旷工过,但单位也没人来安排本人任务事情做,本人照常上班,这是否可以认为本人提供了正常劳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31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8-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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