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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们在2002年购买了哥哥的二手房瓦房两间,一楼一底楼房两间,当时经济不够经两年后付清,我们只写了一个字据,是这样写的,今收到弟弟张某人购房什么地点多多少房子款40000元整,落款人哥哥嫂子签名手指母印。请问我们这个有法律效益吗?能公正吗?如果公正需要双方四个人都在才可以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房产案件纠纷(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8-21 18:46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龙成律师
2013-08-21 18:50
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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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军律师
2013-08-21 20:02
是有效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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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朝阳律师
2013-08-21 21:30
有法律效应,并已经生效。但公证的仅是物权不能公证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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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3-08-22 10:15
有效,不公证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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