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土地占用赔偿
土地占用赔偿 因20002年国家修胶新铁路,占我口粮田1.8亩。当时处理方案是要地割地、要钱赔钱。地是衣食父母,农民离不开土地,所以我要地。村委把本村村民退回村委的1.8亩口粮田割给我,但没有给我填写在土地证上。2010年本户多次找我要地,我没有给他。他向法院起诉了我。法院以没有提供有效证据将土地判给了本户。这事我多次找村委、各级政府,他们至今没有给我解决。村里有很多机动田。
希望您能给对我提出相关建议,和有关处理方法。
我在此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隋某某(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8-2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