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状告县规划建设局违法行政进行审批的一些疑问
状告县规划建设局违法行政进行审批的一些疑问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跟隔壁某酒店之间的过道是4米宽,规划上写明是用来采光通风的,可是现在隔壁家的酒店要分出两米建一个电梯,之前,我妈考虑到邻里关系宜好不宜坏,就跟他们签了一个承诺书,承诺书上写了:同意酒店利用过道的一半(2米)建电梯,但是酒店那方必须去规划建设局和国土局办了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分出靠我家这边的两米由我家来管理。酒店那方就拿着那个承诺书去办了两个证回来,但是她没按我们事先说好的,买4米,两米由我家管理。我妈就不服了,也想不通为什么规划建设局和国土局可以给他们酒店卖两米公共用地呢。现在我们准备状告规划建设局违法行政,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建议没有,我们应该从哪些法律法规去维权呢,我方签的那个承诺书属于无效协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星尹(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0-08-29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