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母亲去世,父亲有另一半没结婚,我可以做母亲的继承人吗?
母亲去世,父亲有另一半没结婚,我可以做母亲的继承人吗? 家里要拆迁了,父亲对我不好,母亲去世后只有每个月给我生活补贴,然后也不照顾我,我一个人生活,我今年20岁,父亲从母亲去世前就跟母亲分居七年,母亲走后父亲就跟女的在外租房子生活,现今将近两年。我能怎么办?父亲说他是第一继承人,分房子的东西都是他来掌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7s(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2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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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VIP2013-08-21 14:17
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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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权平等。
追问:我外公有个公司,母亲是经营部经理,开了个杂货店在其名下,加了十几年的税务,外公他们要与我撇清,父亲要利用我说拿不到那笔钱就打官司,我们可以分两套房子,一套虹口区一套郊区,父亲说不给我钱,只给我一套郊区的房子,就再也不与我联系,让我自力更生,我怎么做才是对自己最好?谢谢你们!
回答:都是你的亲人,和他们协商,实在无法协商的,只有到法院解决了。
追问:我也是那么想的,都是我的亲人,可是都这么对我一个孩子,我实在一点办法都没有,忍无可忍才会咨询,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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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父亲有平等的继承权。
追问:我外公有个公司,母亲是经营部经理,开了个杂货店在其名下,加了十几年的税务,外公他们要与我撇清,父亲要利用我说拿不到那笔钱就打官司,我们可以分两套房子,一套虹口区一套郊区,父亲说不给我钱,只给我一套郊区的房子,就再也不与我联系,让我自力更生,我怎么做才是对自己最好?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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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权平等。 所以你父亲的说法是不对的。
追问:我外公有个公司,母亲是经营部经理,开了个杂货店在其名下,加了十几年的税务,外公他们要与我撇清,父亲要利用我说拿不到那笔钱就打官司,我们可以分两套房子,一套虹口区一套郊区,父亲说不给我钱,只给我一套郊区的房子,就再也不与我联系,让我自力更生,我怎么做才是对自己最好?爸爸是户主。谢谢你们!
回答:这里的问题很多,先要分清这些财产到底是谁的,是你母亲个人的,还是你父母共有的,还是你外公的。不同的定性,财产的分割也不同。无论如何,你父亲的做法是无法律依据的,你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来电约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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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做你母亲的继承人,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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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也是你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2、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依法继承。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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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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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去世,你是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你可以主张分割遗产。你和你父亲的继承权利是相同的。有必要诉讼解决的话,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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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父亲对母亲的遗产具有同等继承权,但家里的房子如果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你父亲首先享有一半的权力,另一半才是你母亲的遗产;如果你与父亲对动迁利益分配不均可依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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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权平等。您与您的父亲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2、如果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解决。3、但您父亲可能主张他与您母亲未离婚,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才是您母亲的遗产。所以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您父母经济分开很多年。
追问:那这些证据需要哪些呢?身边的人也许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