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职工在工作为避免发生意外而造成路人意外受伤,请问单位需要负责任么?
职工在工作为避免发生意外而造成路人意外受伤,请问单位需要负责任么? 公路局单位一名职工,在其工作时间和工作范围内。为了砍掉公路边影响行人行车视线的多余树枝,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一阵强风来袭,把树枝吹向公路一边。当事人也极力顶住倒向公路一边的树枝,但因树叶过多,还是让树枝倒向了公路......无意造成了路过的摩托车发生意外受伤。职工送伤者倒医院治疗的费用以及赔偿责任,该单位是否需要负多少责任?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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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lc863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8-29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