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为交通意外被人殴打恐吓威胁算犯罪吗
因为交通意外被人殴打恐吓威胁算犯罪吗 律师您好,本人和一个中年妇女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那个妇女有轻伤 我跟她都是骑电瓶车同向行驶 在我快要超过他的时候由于距离太近两个电瓶车的车把发生了并撞我跟她都摔倒再地上,她有轻伤 我没有什么明显的伤 在交警队处理的时候对方要求我陪她三千块钱,我认为责任不完全在我。我没有答应她的要求 我说我只能赔偿你的要求的百分之三十 她们不同意。由于当时已经晚上10点钟了交警说叫我们双方先回去等他们调查过后在通知我们,但是刚出来交警队门口对方的儿子因为我没有答应她们的要求,先是用脏话骂我我没有还口,只是跟他争吵,然后对方的儿子对我威胁恐吓最后还打了我,当时我没有还手, 在交警队里面的时候对方的儿子也多次威胁恐吓我而且还跟我动手,当时交警都在场可以为我作证的,由于我是外地来的打工者对方是本地人,对方儿子的言语和行为已经让我精神上产生了恐惧,我在这里感觉没有了人身安全,因为对方的儿子恐吓我说只要我出去了就找人把我腿打断后来还说要把我弄死,说这个地方都是他的人,我现在心里很恐惧很害怕,我想问一下她们对我的这种行为我能不能起诉她们 在法律上能定罪吗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龙文(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8-19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