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中提出的“子女大学期间费用由父母各负担一半”是否生效?

离婚协议书中提出的“子女大学期间费用由父母各负担一半”是否生效? 我是一名大学生,目前学费无法凑齐,原因是父母离婚,父亲目前不拿大学费用,有离婚协议在先,但父亲不执行,起诉之后,法官说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大学费用的部分无效,很困惑,希望得到合理解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曲晟君(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8-19 18: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