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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离婚财产问题 我是2004年农历11月份结婚(由于当时结婚仓促没有办理结婚证),2006年补办的结婚证,2006年我丈夫和其父亲在原有宅基地(宅基地证是父亲的名字)上盖了六层(共10套三室两厅居室和四间门面房),出售了6套三室两厅居室,剩余四间门面房用于出租,现在我丈夫提出离婚,我有权分这些财产吗?这些法规在哪里可以找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gp233(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3-08-1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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