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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家有一男孩身体残疾,抱养一女孩三岁,女方提出离婚,财产都是婚后共同创下来的,法院孩子会

夫妻感情破裂,家有一男孩身体残疾,抱养一女孩三岁,女方提出离婚,财产都是婚后共同创下来的,法院孩子会 91年结婚的,现家里有一男孩身体残疾,抱有一女孩三岁,女方不要男孩,想要女孩,财产婚后共同购买?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如果男方不同意,怎办?按法院来判,结果会怎样?请尊敬的律师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利娜(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8-18 18:47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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