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中涉及的具体条款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中涉及的具体条款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第七条,交付期限,甲方(拆迁人)在2010年11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将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乙方(被拆迁人)使用,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未按拆迁工作程序规定时限拒不搬迁的,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我的问题是有一钉子户在我将要回迁新楼的位置上一直没搬走,是否适用于上面的第七条,甲方可以延期吗?如果可以延期,会延期到什么时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bn_19……(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3-08-17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