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警应怎么划分责任?我该怎么办
交警应怎么划分责任?我该怎么办 2013年8月7日,我开汽车在路上由东向西行驶,到了小区路口向南左转弯准备进小区,车身已摆正,车尾已过道路中心线南道路中线、车头已与路边一线时,被一由西向东行驶、速度很快的摩托车撞在右前门,人轻伤,对方摩托车行车证2008年注销,驾驶证2011年4月23日注销可恢复。小区6月份交工,人们正在装修,路口应该设标志但还没有,现在小区前道路中是双黄线,我是违章转弯,交警应怎么划分责任?现在我已垫付12000元,对方已可以出院,但要10000元疼痛费才出院,我入的全险,但医院医生开很贵的药,说也不听?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7036……(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3-08-17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