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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释属于医疗事故吗?
求解释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弟弟腿部摔伤导致伤口感染,在滨海新区港口医院治疗,医院说要开刀去除化脓部门,需在小腿部分开一个拇指粗的小口,之后一直不给打麻药直接开刀,甚至换药的时候用纱布在伤口里面来回搅动,给病人疼的都开受不了了,医生也不给打麻药,就这样过了过了半个月,眼看伤口慢慢生长,就在昨天突然让其他组的陌生医生来给换药,甚至该医生说伤口处开口太小不利于伤口长好,没有详细说明理由,在病人疼的死去活来时跟病人说要开打些口有长得快,病人以为能快点好,实在疼的不行了就同意了,但是后来不知道是没包扎好,还是没上好药,就裹好了纱布回病房了,没多一会血就顺着纱布往外冒,找来医生,他竟然说没事就走了,没过一会怕出问题又回来给重新包扎了下,想把伤口里面塞着的纱布取出,可是病人实在受不了那种生生的疼了,就简单包扎完走了,关键是到了周末,该医院的医生大部分都休假去了,太不负责任了,我想我们这种情况能向医院讨说法,索赔吗?这属于医院的过错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达达兔。(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3-08-17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