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养老名义,出部分资金购房,但因他自己儿子即被告因素,一天没住,这钱是否要归还?
你好,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是赠与给双方的,需要由双方归还。可在处理房产时一并解决。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需要返还赠与。
购房时,如果向男方父母借款,就是共同债务,应当归还。如果是赠与,赠与部分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他父母有权要求退还,但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房产登记在他儿子的名下的话,视为他父母对儿子的赠与,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离婚时应视为借款。
把钱还给他们即可。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需要返还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