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同工同酬的实施对于已处理的工伤事故能否有效?
同工同酬的实施对于已处理的工伤事故能否有效? 本人于2006年跟油田企业签订合同,在单位的岗位是电工,在工作中因公致残,经劳动部门及县级法院,中级法院最后裁决,一次性付给伤残津贴至72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四级伤残),但是法院裁决未解除劳动关系,并未裁决养老保险金,伤残津贴为630╱月,现在同工同酬,能否追加伤残津贴,或者我身体已经恢复好,能否继续参加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记忆如风(甘肃)
提问时间:2013-08-16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