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同工同酬的实施对于已处理的工伤事故能否有效?

同工同酬的实施对于已处理的工伤事故能否有效? 本人于2006年跟油田企业签订合同,在单位的岗位是电工,在工作中因公致残,经劳动部门及县级法院,中级法院最后裁决,一次性付给伤残津贴至72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四级伤残),但是法院裁决未解除劳动关系,并未裁决养老保险金,伤残津贴为630╱月,现在同工同酬,能否追加伤残津贴,或者我身体已经恢复好,能否继续参加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记忆如风(甘肃)
提问时间:2013-08-16 22: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