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没有做过任何犯罪的事,身份证记录却出现子虚乌有的“犯罪记录”
没有做过任何犯罪的事,身份证记录却出现子虚乌有的“犯罪记录” 本人2013年8月10号拿本人身份证登记住店,谁知不到15分钟当地辖区民警追赶至房间抓人,问本人有没有犯过任何罪。本人说没有。他们依然把我带到警务室逼问,可是本人确认从来没有被警察抓过,从没有进入派出所公安局过。他们依然再三追问,说我的身份证记录有犯罪记录,是2008年的。并给我看一张当时那个犯罪记录的嫌疑人的照片,经确认那个犯罪嫌疑人长相跟本人样貌有很大差别,可是犯罪嫌疑人的资料,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跟本人的身份证资料一致。辖区民警给我拍照,留指纹。最终他们觉得我的身份证被冒用了,可是我的第一代和第二代身份证从没丢失过或被盗过,也没有补办过,他们最终逼问和觉得有差别才让我走。我也想起去年我家里乡镇府的人员来我家询问我的父母你们孩子说我有没有在外面做过犯罪记录。父母打电话来为我,我说没有,父母又到乡镇府问究竟是什么回事,乡镇府的答复是没有这事就没有吧。 本以为这件事是件误会。可是现在却有案在身了,登记办理业务需要身份证都不敢拿出来使用,怕被人误会本人犯案过。目前本人已经报警,这方得警方系统查出当时受理那案件的派出所了,可是本人打电话过去询问,他们跟本不当回事,说什么叫人去查,到现在第二天了也没有联系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g2233(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3-08-16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