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四年了,马上合同要到期了,不想续签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或者以低于现有待遇提出续约而你不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以同等或者高于现有待遇与您续约而您不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前述经济补偿金。
至于失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失业保险要求的条件之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提高或按现有待遇与您续约而您不同意续约的,属于本人自愿中断就业,一般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