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政府非法征用农用土地
政府非法征用农用土地 政府为了开发城区,把城区向外扩展,在没有国务院的相关文件(超过900亩,只有政府自己的批文)的情况下征收基本农田,拆迁民居。征收土地以超出所批土地。并且以每亩21000元的低价进行地款安置补偿,令我们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无法正常进行,并且拆迁民居时没有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规定。上访被阻挡,并出动警力以阻碍公务的罪名传唤不让拆迁的居民,而且用“株连式”将有工作的亲戚停职回家做思想工作。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ZK4048(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0-08-27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