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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漏水问题

卫生间漏水问题 事件描述:我与2008年1月30日接房,六月装修完毕后,物管不退我装修保证金,理由是楼下卫生间漏水。当时说我装修破坏防水层,我不服,后多次协商,开发商,物管、楼下、和我签订四方协定,开发商找人打开我的卫生间,如是我装修原因造成漏水,则我自己负责整好,如不是我装修原因由开发商负责给我恢复。8月8日签订协议,打开卫生间后,没有一个鉴定结果,开发商就自行再次做了防水,叫楼下签字确认没有漏水,但没给我签。与8月19日通知我到物管中心退还保证金,在退还保证金签字时,有一条规定就是今后出现漏水不论任何原因都由我自己负责修复处理,我当时以为是格式化东西没在意就签了。2013年5月,楼下卫生间又开始漏水,找来开发商,很强硬的说不关他们的事情,叫我们自己处理,对上次漏水事件开发商不承认,要求我拿出上次的鉴定结果。我联系当时的物管经理,但对方现在拒绝接我电话(他还在本物管公司上班),开发商联系当时的客服处理人员,他说忘记此事,开发商叫我提供证据当时是他们的责任。楼下就说起诉开发商,但他和律师联系后,准备起诉我,理由是:物权法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处理?要收集那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p3883(四川)
提问时间:2013-08-16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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