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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以工程名义借款不还

以工程名义借款不还 事情经过:12年6月经朋友认识刘某,刘某以介绍工程项目为由,问本人借了30万元。打了欠条,借款理由为工程介绍费,到工程进度达到50%后归还,由于该工程现在迟迟没开工,对方给出的理由是由于该工程为政府拨款项目,现政府拨款未下达,以致工程停工。工程不知何时才能开工,我该如果要回这笔欠款? 我能够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tc_ki……(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3-08-1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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