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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你好:我是邵*,1984年出生,是广西梧州碟山区夏郢镇人士,是农村户口,已婚2年,生有一男孩(2岁多),家有父母(父60母56)和哥(哥2010年2月已婚并生有一女),我于2009年8月1日晚在广东肇庆321国道发生车辆事故,我驾驶摩托车与河南人开的大货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属于主次责任,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事故后我经治疗目前病情基本稳定,该事故致使我左大腿截肢,残联认定为三级伤残,现已装好假肢,目前医疗费用13万左右包括假肢的(假肢1万6),对方已给医疗费用5万多,我想咨询一下赔偿方面的事情,如果按照主次责任三七分的,我可获取多少赔偿?我应该怎样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ch8471(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0-08-27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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