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高校与企业合作项目的收税问题

高校与企业合作项目的收税问题 律师们好,我是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的高校生,现在接手一项校企合作项目;是本田(中国)公司委托我们团队制作生态节能车,总费用8万元整。合同负责人是我的老师和公司的经理,合同有明确书写经费包含设计费,管理费及税费,(这里学校扣除我们15%的管理费及税费,剩余68000);但在我们向学校财务处取余款时,学校还要向我们收取发票,收取的数额是剩余的68000元中的70%。请问律师,这样的收取方式是否合法?望解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uji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8-14 16:2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