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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大学生户籍问题?
5.12大学生户籍问题? 本人籍贯四川德阳,为应届毕业生,由于5.12地震,父母均受伤,无钱供养本人读大学,故以投亲靠友的名义将户口迁至贵州姨妈家庭。现在本人已毕业,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清平乡)。
我已经去我原户口所在地进行咨询,当地公安局说他们的政策,我不满足迁入的条件,不给我开户籍接收函!我想咨询他们这种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吗?相关户籍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我这种情况,法律法规可以转回原籍吗?本人是因为5.12地震,父母无力支付本人学费,所以才投亲靠友,现在读书完了,想迁回,他们不给开接收函!【迁出方(贵州)已经给我开了户籍证明,现在只需要迁入方(四川)开具接收函,一切就解决了,关键点在于四川不给于开这个接收函!他们这种行为符合相关政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li……(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3-08-14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