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咨询应届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考上公务员,与单位解约,支付违约金和发放工资事宜!
咨询应届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考上公务员,与单位解约,支付违约金和发放工资事宜!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在4月的时候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也参加本省公务员笔试。后7月2号去单位入职报到,并开始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入职培训,11、12号请假回家参加公务员面试,最后通过面试,和单位解约。
原来在签订的三方协议上已说明违约金为三千元,但未说明若考上公务员的事情;后在7月2日新入职员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后来没有盖章,并把劳动合同退还给我),我已向单位人事说明我中旬需参加公务员面试,她也同意让我请假去,当时我意图和人事达成违约的具体处理办法,可她说按三方协议上说明的来。培训几天后(面试之前)人事单独跟我说,如果我考上公务员不来单位了,就只能算我违约,我默认,由于不了解劳动法相关规定没有给予过多的意见和表明态度。
在面试通过的结果出来之后,我回单位继续参加培训,单位人事得知我已通过面试,欲与我马上解约,并和人事经理达成协议:我支付三千元违约金,单位退还我所签的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并开具解约函,单位于次月发放我本月的劳动报酬。我于当晚(7.15)支付单位三千元的违约金(通过银行转帐,有转帐记录),但单位在次月(8.10)统一发放工资时并没有发放给我七月的劳动报酬。
我现欲去法院起诉,追回我的劳动报酬和违约金,请问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据,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胜诉?我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哪些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ata……(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8-14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