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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损失

如何避免损失 您好!
08年我将经营中的酒店转让给对方,后对方起诉撤销转让,12年2月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我将转让款返还对方,对方按照酒店转让协议返还我的物品,现转让款包括利息已经交付法院,但因协议中转让的物品数量是“一批、一宗"等,而判决也没有明确物品的具体数量,协议中还包含了固定设施如房屋装修、建设等,已向法院(包括执行局)将我的固定投资证明、单据,购买物品的单据提供,单据的书面价值(包括固定设施投资)是转让款的三倍多,同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表示难以执行,请问怎样才能收回我的财物(包括固定设施投入),另外物品已被长期使用,价值如何计算,如何避免损失,还有对方延迟履行,如何确定延迟履行罚金;如果法院调解,会怎样,怎样避免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gpzy……(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8-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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