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相撞,我和双方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电动车相撞,我和双方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骑电动车在绿灯情况下跟在一辆汽车后面约20米,《我并没有靠路中线行驶》。当时路旁有一辆面包车挡住我的视线看不到对方,等到我看到对方的时候差不多5米的样子,对方从面包车后岔路口穿出。我就靠中线行驶,对方仍在向中线直行。我的时速在25码左右,我紧急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直接撞到对方电动车正中间,对方倒地,小腿部擦伤约3公分伤口,我当时没有倒地。后来我们走到路边准备私了。私了无果后我报警处理,现在对方去医院检查,医生判定皮外擦伤,对方说花掉1000多块。让我赔付2000元。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交警队还没有给责任判定结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lsum……(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8-12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