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圆通快递丢失
圆通快递丢失 本人8月9日于长春圆通快递寄往浙江海盐派克钢笔一枚。价值500元。于8月12日,接到浙江嘉兴圆通快递的电话,一个小姑娘说是圆通快递的,说那个包裹被打开了,里面的东西也不见了。问我价值多少钱。我如实相告,她说会赔偿,三天左右给我消息。但通过我自己打听,这种情况大多快递公司只会赔偿点邮费而不赔物体本身价钱。
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他们全额赔偿?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hbswq……(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08-12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