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孝感,我想咨询一下, 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都死了,只剩一个女儿
由大儿媳、已故儿子的子女、女儿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已故儿子的子女与大女儿都是法定的继承人,分配方式可以主张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