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有一块地是原来生产队分给我们屯的,在村里建小学的时候,就建在了这块地上,一直也没有办过房产或者相关的手续,我们屯里也没有问过小学要租金,但是地确定是我们屯的!现在想把这块地的使用权收回来,或者不回收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向小学收取租用金,或者办理相关租用手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fu(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8-11 15: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