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制衣厂上班,可老板已托欠两个月工资,厂里面基本上都是在外面找临时工,我想有关部门是否会厂理
打电话给劳动局,打110是没用的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在珠海应当这样处理: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他们先行处理(如在仲裁发生争议的时候,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为理由的,仲裁员一般都会要询问员工是否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先);
2、如投诉处理后依然不能拿到工资,此时方可依据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