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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求助

各位律师求助 我想知道我的房子没有过户也没有协议书,但是有证人给签证明书了,请问我是先到有关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房产局申请过户,再到土地局申请过户,最后到报社声明这些证件已在办理过户手续吗?还是新证件下来齐全后去声明旧证件作废呢?能不能告诉我具体顺序和如何声明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2147……(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3-08-10 22: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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