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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出租房租赁物非人为损坏的维修问题由谁负责

关于出租房租赁物非人为损坏的维修问题由谁负责 律师你好!因水管损坏问题我与房东发生纠纷,关于维修责任问题 希望你能给我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问题是当时房租合同上房东有备注:中途问题,自行处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当时没想到会出现这些问题,你觉得像这种情况,应该由我们自己修还是房东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娟子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8-10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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