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叫姜文寿,是山西省忻州市滹沱河林场的护林员,我和林场施工人员正在地界内植树
我叫姜文寿,是山西省忻州市滹沱河林场的护林员,我和林场施工人员正在地界内植树 我叫姜文寿,是山西省忻州市滹沱河林场的护林员,我和林场施工人员正在地界内植树,作业中有暴徒过来寻衅滋事,无理阻挠植树工作,为避免发生冲突,工人报警,然而暴徒纠集数十人先按倒民警然后拿着棍棒砖头对我头部背部击打,导致我当场昏迷,而后,暴徒将在林场挖树坑作业的一台挖掘机车玻璃砸烂并强行夺走非法扣留四十三天,民警眼皮底下的事情在忻府区公安局内部推诿扯皮相互推卸,先是不予立案,后是拖延办案最后又避重就轻,再事件发生四十三天后公安机关给我要回挖掘机在案件发生六十五天只抓了两个打人凶手,然而对挖掘机非法扣留四十三天只是对打烂的玻璃进行协调赔偿五百元,对煽动闹事的主要人物却不追究,不予立案,对我的医疗误工不做赔偿,主要犯罪人物没人管使其更嚣张多次扬言要对我和林场实施进行疯狂的报复,作为受害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但我又每天胆战心惊提心吊胆过日子,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3-08-10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