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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护照告知法定不准出境
办护照告知法定不准出境 最近有计划出境旅游,于是昨天去出入境办护照.....
民警说:“你出不了国”
我就问“为什么,因为什么原因”
民警答复“法定不准出境”
然后再问什么就不说了(不过当时有点郁闷,也就没再问什么)
回去查了一下“法定不准出境的原因”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分析了一下3,4,5肯定不存在
第一种情况有可能存在,情况如下:
2010年,因涉嫌诈骗被看守所拘留十几天后取保后程序停止,之后同案到案程序往下走,后同案判实刑6年,检察院对我退补两次后,最后不起诉。并与2011年退钱解保。取保为公安机关阶段。
疑问:这种情况,当时应该是不准出境,但是解保都两年了,不是应该解除不准出境吗?
于是分析,第二种情况我认为可能存在,情况如下:
我们几个人合伙做个生意,有一个股东在外面欠别人百十万,为了这个股东不用天天躲债同时在这个股东同意的情况下 我和其他几个股东决定定用生意上的利润替他偿还债务,于是我和其他股东就向欠债股东的债主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大致是“利润部分优先偿还”。这个债主之后就没有说什么。
疑问:这个债主拿着这个承诺书,有没有可能在我和其他股东不知道的情况下,让法院阻止我们出境,其他几个股东没有护照近期也没有出去玩的计划。我也没有问他们关键万一是第一种不就被鄙视了(虽然大家都知道)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gard(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8-1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