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你可以不撤诉。只要被告户籍是中国的。法院送达不到可以通过报纸公告送达。 法官这么和你说多半是因为想减少办理一个案件,机关惰性作风使然,法院完全可以由简易程序(3个月审限)专为普通程序(六个月审限)。是否撤诉是你权利,而不是你的义务。 撤诉对你没有好处,因为案件终结没有解决。所以建议你要求法官继续审理。
不是撤诉理由,撤诉后,你的问题会越拖越长。什么区法院啊?
撤诉后,可以再起诉。 但是,你可以不撤诉,被告不在国内,不影响法院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