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非厂安装电动门伤害致儿童手指破损出血

非厂安装电动门伤害致儿童手指破损出血 个人安装厂用电动门致5岁儿童手指被挤压,大量出血,伤情一般,幸无大碍,本人就是想问这种事是怎样的一个责任,门的主人说和他没关系,是我们自己监护人没看好孩子,导致事故的发生,拒绝付医药费,请问这是什么样的案子,我该如何讨回自己的权利,请各位律师帮个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少林(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0-08-25 19: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