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都收了,还要另缴卫生费,垃圾费,公摊电费,各种另缴。。。
公摊电费,是业主大家公共部位用的电(或水)。属于物业管理的代收代缴服务,可以在物业管理委托服务的合同中约定是否代收代缴。是按实分摊还是包干,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分摊办法。
小区的公共收入,除物业收取一部分管理费外,剩余均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完全可以用来垫付公摊电费,业主委员会可与物业进行协商。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或将这部分费用另作他用,必须要事先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公示收支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业主委员会有权单方与物业解除合同。
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对收费有异议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决定,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同时也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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