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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谢谢好心人了
求助,,,谢谢好心人了 我在以前的公司负责收取物业费,收取物业费后,会给业主开相应的一式三联的收据,且物业费全部上缴经理,辞职后,已做相应的交接工作,现已有一年的时间。现在原物业公司找我核实以前的账务,有差头出现,物业经理往我身上赖账,我有责任么?我可以拒绝他们的核实么?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小草花(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8-25 13:50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8-25 14:10
你辞职的时候不是做了交接吗,那时候没弄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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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8-25 16:45
如果交接当初有书面手续,且能证实全部将物业费用上交给经理,你没有从中非法截取,你没有责任。
交接单单位应当还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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