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南京酒后起骑家用电动车,非机动车撞到一个人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协商赔偿。无法协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民事赔偿的,不会通缉你,但会缺席审理,有生效法律文书后可依法执行你的财产。
属于民事纠纷,不会通缉
不会通缉你,但不应诉,法院会缺席判决,从而可能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
这种情况下,不会的。
不会的,传票只是说对方到法院起诉了,你要根据传票的时间到法院积极应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