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对于业主停车的问题
可以要求物业解决停车问题
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在购买房产后,就依法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在具有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停车位显然归属于业主。《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道路停车位的所有权归业主,自然其使用权也归业主。物业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全体业主的,业主就有权使用,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无权收取所谓的“场地使用费用、停车费或租金”等费用。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道路停车位的所有权归业主,自然其使用权也归业主。物业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全体业主的,业主就有权使用,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无权收取所谓的“场地使用费用、停车费或租金”等费用。建议向房管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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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停车位权属全体业主,业主就有权使用。你可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