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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纠纷
购房纠纷 我于2009年12月购房(一次性支付),购房合同上写明至交房之日起180日之内办理房产证,逾期未办理的按每天总房价万分之三支付我违约金,但交房之日是2010年5月20日,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是2012年11月23日,请问我的这个情况去起诉的话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心情很差啊(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3-08-06 17:23
陈晓云律师
2013年08月06日 17时29分
没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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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3-08-06 18:01
现在可以起诉,没有过时效,可以一起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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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成律师
2013-08-06 19:25
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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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朝阳律师
2013-08-06 22:37
没有过时效,可以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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