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此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此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A公司2008年4月22日收到B公司出卖的机器设备一台,当即就发现问题,并向送货及调试人员主张设备有问题,且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局也派人过来察看,并有现场照片。其后A公司一直拒付货款,并与B公司协商,但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2008年10月8日B公司起诉A公司,要求支付货款,而A公司一直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此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已经于2009年12月17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决A公司向B公司支付货款。
2010年7月15日,A公司又起诉B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调换机器并赔偿损失。在法院受理的前提下,此案是否过了因产品质量提起诉讼的时效?约定的产品保修期为1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斯蒂芬和人(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08-24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