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财产分割协议的问题
财产分割协议的问题 事件发生地址:昌平区百善镇狮子营村
事件参与人: 父母、兄弟3人姐妹2人
事件背景:
1979年签订了一份分家协议,将父母的财产分割给兄弟3人
老大得到老宅子,老二、老三各得到一套新房子
在协议中有争议的一点为:在老大得到的老宅子有2间耳房是归父母所有,父母有权将这2间耳房给兄弟3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但是在82年父母把在老大家的2间耳房给拆了,并把拆下来的东西给了老三,并为老三盖了新房子,现在父亲跟老三一起生活(母亲已经去世)
咨询的问题:
1、老大家现有的房子都是自己盖的,如果拆迁的话,老二和老三是否有权利要求得到2间耳房的房款?2间耳房的地权是否归老大独有?(在农村确认土地时,老大的宅基地里包含了2间耳房的土地面积,并且户口本、土地确认件上都只有老大一个人的名字)
2、如果想再签订一份协议,说明之前协议中所说的2间耳房已经被父母拆走,2间耳房的土地归老大所有的话,这份协议应该怎么写?
感谢您在百忙中帮我解决我的烦恼,期待您尽快的回复,祝您愉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yDua……(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24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