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13年前,经人介绍我以低折扣购买了一套抵债商品房,
根据以往案例,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小.
你好,一般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已经过诉讼时效了,他不可能胜诉的。因为产权证已经是你的了,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我的补充: 2013-08-06 12:44
介绍人没有资格起诉你,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
房屋登记在你名下,所有权应属于你,且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小
如果登记你名下,你胜诉机会较大
介绍人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又不能提供支付的证据,承担败诉风险
具体需要看证据
房子是你的,介绍人很难要回。
你好,对方胜诉的可能性较小